不当得利的证明标准是什么?
我遇到个事儿,别人转错钱到我账户,对方非说我是不当得利让我还钱。我不太清楚这不当得利在法律上得怎么证明,到底啥样的情况才符合不当得利的证明标准呢?我就想弄明白这个,不然心里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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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指的是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形。通俗来讲,就是一个人得到了好处,但这个好处的获得没有正当理由,还让别人受了损失。 在法律上,不当得利的证明标准涉及多个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要证明构成不当得利,首先要证明一方获得了利益。这里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比如得到了一笔钱、物品等;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增加,例如本应支出的费用没有支出。 其次,要证明另一方受到了损失。损失可以是现有财产的减少,也可以是应当增加的财产没有增加。 再者,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要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一方获得利益是因为另一方受到了损失,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关联。 最后,获得利益没有法律根据。这意味着获得利益不是基于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合法原因。在司法实践中,主张不当得利的一方需要对上述几个方面进行举证。只有当这些条件都满足时,才能认定构成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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