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后归谁?

我和另一半分居了一段时间,现在打算离婚。分居期间我们各自有一些财产,我不太清楚这些财产在离婚后该怎么分配,是归各自所有,还是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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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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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后归谁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几个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而夫妻个人财产则是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那么,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性质如何界定呢?虽然夫妻分居,但婚姻关系在法律上依然存续。所以,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并没有解除婚姻关系,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上并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个人财产范畴,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也就是说,首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财产的分配方式。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进行判决。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对财产有特别的约定,比如约定某些财产归各自所有,这种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就会按照约定来处理财产。此外,如果一方能够证明某财产是其个人财产,比如是其婚前财产在分居期间的自然增值,或者是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那么该财产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在离婚后的归属,一般遵循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但也要考虑双方的约定和财产的具体来源等因素。如果在财产分割上遇到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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