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纠纷离婚会怎么判?


在离婚涉及财产纠纷时,判决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法律规定。 首先,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财产的分配方式。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且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就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处理财产。这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法律充分尊重夫妻双方自行处理财产的权利。 要是协商不成,就要由法院来判决。《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这里的照顾子女权益,是因为要保障孩子后续的生活和成长,确保孩子能有相对稳定的物质条件;照顾女方权益,是考虑到在婚姻生活中,女方可能在经济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照顾无过错方权益,是对婚姻中无过错一方的保护,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比如出轨、家暴等,那么在财产分配上,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得。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也很关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特殊情况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像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此外,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依据《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这些财产在离婚时通常需要进行分割 。 夫妻个人财产: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依法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