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方离婚时财产怎么分配?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过错方财产分配问题,我们需要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原则。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在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是由双方均等分割的。 然而,当一方存在过错时,情况就有所不同了。过错行为通常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一方被认定为过错方,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可能会让无过错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比如,在一些案例中,如果过错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获得超过一半的份额。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意味着无过错方不仅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得到照顾,还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损害赔偿。 不过,要主张对方为过错方并获得相应的财产分配倾斜或损害赔偿,无过错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例如,证明对方重婚的结婚证、对方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以及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只有证据充分,法院才会支持无过错方的诉求。 总之,过错方在离婚时财产分配并非完全平均,无过错方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争取更多的权益,但前提是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的过错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