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满两年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在分居满两年后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比如夫妻一起上班赚的工资、奖金,共同经营生意得到的收益,或者一起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而个人财产则是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在婚姻期间明确只赠与一方的财产等。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也就是说,如果房子、车子等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平均分配。但实际操作中,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比如,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在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在分割财产时也会适当予以照顾。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就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