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怎么分割?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一起生活了几年,现在打算分开。我们在同居期间一起买了房、买了车,还有一些存款。我不太清楚这些财产该怎么分,想知道在法律上,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是如何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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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财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如何分割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同居关系的概念。同居关系指的是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婚姻关系是受法律严格保护的,而同居关系在法律上的保护相对较弱。 当涉及到财产分割时,首先要区分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在同居前一方已经拥有的财产,或者在同居期间一方通过继承、赠与等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例如,一方在同居前就购买的房产,或者在同居期间其父母明确赠与该方的财物,这些都属于个人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仍归该方所有。 而共同财产则是指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共同出资所获得的财产。像双方一起出资购买的房屋、车辆,或者共同经营生意所获得的收益等。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目前并没有专门针对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详细法律条文,但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共有财产的规定来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也就是说,当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财产的分割方式。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协商结果分割即可。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出资比例等因素来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比如,在购买房屋时,一方出资较多,另一方出资较少,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出资情况,适当多分配给出资多的一方。 此外,如果在同居期间,一方有故意隐匿、转移、毁损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可以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总之,在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分割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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