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有残疾财产该如何划分?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对方有残疾。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家里的财产会怎么分。是和正常夫妻离婚一样平分,还是会考虑对方残疾的情况多分一些给对方呢?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法律秉持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同时也会充分考虑到各种特殊情况,其中一方有残疾就是需要着重考量的情形之一。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一般来说,如果双方没有特殊约定,这些财产是夫妻共有的。 当一方存在残疾情况时,法院会在分割财产时给予适当照顾。这是因为残疾一方可能在生活能力、经济收入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需要更多的物质支持来保障生活。法院会综合考虑残疾的程度、残疾对生活和工作的影响、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比如,如果残疾一方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的护理和医疗费用,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给这一方一些财产,以保证其后续的生活需求。 此外,如果残疾是由于另一方的过错导致的,比如在婚姻期间一方实施暴力致使另一方残疾,那么在财产分割时,过错方可能会少分财产,以体现法律对无过错方的保护和对过错行为的制裁。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一般会尊重双方的意愿。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