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开庭时财产如何分割?
我准备起诉离婚了,马上就要开庭,但是对于财产分割这一块完全没概念。我们婚后有房产、存款,还有一些股票投资。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些财产在开庭的时候会按照什么标准和方式来进行分割呢?希望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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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离婚开庭时,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分割方式。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别。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而个人财产一般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男女平等原则,即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分割权,不能因为一方收入多或者其他原因而多分财产。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法院会考虑到子女的生活需求,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同时,也会适当照顾女方的权益。三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比如对于生产资料的分割,会尽量分给有生产经营能力的一方;对于生活必需品,会考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合理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一般会尊重双方的约定。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例如,对于房产,如果是婚后共同购买的,通常会根据双方的贡献大小、居住需求等因素进行分割;对于存款,一般会平均分割,但也会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另外,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可以判决其少分或者不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总之,起诉离婚开庭时财产分割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合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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