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代位权诉讼有哪些相关规定?

我在和别人的经济往来中,了解到了代位权诉讼这个概念。但我不太清楚在民法典里,代位权诉讼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比如行使的条件、范围、流程这些方面。我想知道这些规定能让我在遇到类似情况时,明白自己有哪些权利和该怎么做。
展开 view-more
  • #代位权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代位权诉讼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诉讼。下面我们从《民法典》的角度,详细了解代位权诉讼的相关规定。 首先,代位权诉讼的行使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这里的“怠于行使”指的是债务人能够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权利,但却一直未主张。比如张三欠李四钱到期未还,而王五又欠张三钱也已到期,张三却不向王五追讨,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满足代位权诉讼的条件。 其次,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民法典》明确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这意味着债权人只能在自己债权的范围内行使代位权。举例来说,如果李四对张三的债权是10万元,那么李四代位行使张三对王五的债权时,最多只能主张10万元。 然后,关于代位权诉讼的流程。债权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以及自己的债权受到影响等情况。法院经过审理,如果认定债权人的主张成立,会判决相对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予消灭。 最后,费用承担问题。《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这包括律师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因为是由于债务人的怠于行使权利导致债权人采取代位权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代位权诉讼是《民法典》赋予债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但在行使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