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拆迁款该如何分割?


公房拆迁款的分割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因素。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公房。公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在公房租赁关系中,承租人享有居住使用的权利。 关于公房拆迁款的分割,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但公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国家或单位,承租人并不是所有权人。不过在实践中,承租人通常能获得一定的拆迁补偿。 在分割拆迁款时,一般会考虑以下几种情况。如果公房承租人在拆迁时仍然在世,那么拆迁款通常会主要补偿给承租人。因为承租人对房屋享有合法的居住使用权,拆迁影响了其居住权益。例如,承租人一直长期居住在该公房内,按时缴纳租金等费用,那么其获得拆迁补偿款的比例可能会较高。 如果承租人在拆迁前已经去世,情况就会比较复杂。此时需要看是否有共同居住人。根据相关规定,共同居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符合共同居住人条件的,也有权要求分割拆迁款。 在家庭内部分割拆迁款时,如果家庭成员之间能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就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各方对房屋的贡献、居住情况、经济状况等。例如,有的家庭成员对房屋进行了修缮、维护等,可能在分割时会适当多分一些。 总之,公房拆迁款的分割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如果遇到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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