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经营范围经营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超经营范围经营,指的是企业或者个人从事的经营活动超出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通俗来讲,就是你在注册公司或者个体工商户时,明确规定了能做哪些生意,结果你去做了规定以外的业务,这就属于超经营范围经营。 在我国,对于超经营范围经营的相关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扣缴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不过,并不是所有超经营范围经营的行为都会受到处罚。如果企业超范围经营的业务属于一般经营项目,只是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通常会被责令限期登记,若及时改正,可能只需要缴纳少量罚款。但如果超范围经营的是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也就是必须先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才能开展的业务,那面临的处罚可能就比较严重了。所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果需要拓展业务范围,最好及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