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会如何处罚?
我开了个小工厂,之前招了几个看着年纪小但说自己成年了的工人。后来才知道他们是童工,而且安排他们做了比较危险的活。我很害怕,想知道如果被认定为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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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首先,我们要明确“童工”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就是童工。 对于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在司法实践中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比如童工的人数、童工所从事劳动的危险程度、对童工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等。如果因为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举例来说,如果一家工厂老板为了降低成本,雇用了多名未满16周岁的童工在有毒有害的环境中长时间工作,导致部分童工身体出现严重问题,那么这个老板就很可能被认定为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并且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总之,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会面临法律的制裁。用人单位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合法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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