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多载一个人被机动车追尾,责任如何划分?


在探讨非机动车多载一个人被机动车追尾的责任划分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种非机动车多载一人被机动车追尾的场景中,要具体分析双方的过错情况。对于非机动车来说,多载一个人可能违反了当地关于非机动车载人的相关规定,存在一定过错。因为一些地方规定,非机动车载人有明确的限制,比如只能搭载特定年龄以下的儿童等。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就意味着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遵守交通规则,对事故的发生可能存在一定的促成因素。 而对于机动车来说,在行驶过程中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如果因为没有保持安全距离而导致追尾,那么机动车驾驶人也存在过错。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存在超速、疲劳驾驶、分心驾驶等其他违法行为,过错程度可能会更大。 具体的责任划分,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证据来综合判断。一般会有以下几种情况:如果非机动车多载一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没有直接因果关系,而机动车完全是因为自身没有保持安全距离等原因导致追尾,那么机动车可能会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如果非机动车多载一人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有一定影响,比如因为多载一人导致非机动车的操控性变差,反应速度变慢等,那么双方可能会根据过错程度分担责任,可能是机动车主要责任,非机动车次要责任,也可能是双方同等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