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拖欠工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在探讨故意拖欠工资的处罚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什么是故意拖欠工资。故意拖欠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超过规定的支付工资时间,仍然未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正当理由通常包括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比如自然灾害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营等。而如果是企业自身经营不善等主观原因导致的拖欠,则属于故意拖欠范畴。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故意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就需要按照上述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从行政责任方面,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查处,要求其支付工资并可能加付赔偿金。 在刑事责任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故意拖欠工资达到一定数额,并且在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拒不支付,就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相关责任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当遇到用人单位故意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