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致自己一方死亡会怎么处罚?


在探讨酒驾致自己一方死亡的处罚之前,我们先明确酒驾的概念。酒驾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则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如果是饮酒驾驶导致自己一方死亡,通常会涉及到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处罚。从民事赔偿方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酒驾者或其家属需要对自己一方死亡人员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在行政处罚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而醉酒驾驶导致自己一方死亡,性质则更为严重,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或危险驾驶罪。如果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使没有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但醉酒驾驶机动车本身就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此外,无论是饮酒驾驶还是醉酒驾驶,都可能面临驾驶证被吊销等后果,并且在一定期限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总之,酒驾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自身安全的行为,我们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驾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