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过期调味品原材料会怎么处罚?
我开了一家小餐馆,之前盘点食材没注意,有一批调味品过期了还在用,最近才发现。我特别担心会被查到,想知道要是被发现使用过期调味品原材料,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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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餐饮行业或者其他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过期调味品原材料这种行为是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首先,我们要明白过期的调味品原材料很可能已经变质,会产生一些有害的物质,食用后对人体健康会有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这里的货值金额就是指使用过期调味品制作出来的食品所销售的金额。如果只是刚开始使用,还没有卖出含有过期调味品的食品,那么货值金额就可以认定为零,但也还是会面临没收过期原材料以及一定数额的罚款。 另外,如果因为使用过期调味品原材料导致消费者身体出现不适,引发了食品安全事故,那涉事企业或个人除了要承担行政责任外,还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所以,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把控原材料的质量,定期检查库存,避免使用过期的原材料,以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同时也避免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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