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伤人会如何处罚?


肇事逃逸伤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其处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首先,从民事责任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简单来说,逃逸者必须对伤者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一系列损失进行赔偿。如果伤者因为此次事故造成了残疾,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等。 其次,在行政责任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且,根据该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即使逃逸行为没有构成犯罪,逃逸者也会面临罚款、拘留以及吊销驾照且终身禁驾的严厉处罚。 最后,刑事责任方面,如果逃逸行为导致伤者达到重伤及以上程度,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那么逃逸者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