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造食用冰块资质会怎么处罚?
我想从事造食用冰块的生意,但还没取得相关资质。我不太清楚如果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开展业务,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可能受到的惩罚措施,心里好有个底。
展开


未取得造食用冰块资质属于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在我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依法取得许可。食用冰块属于食品范畴,生产食用冰块自然也需要相应的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对于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除了上述的行政处罚外,如果未取得资质生产食用冰块的行为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如果生产的食用冰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造成了消费者食物中毒等严重后果,就可能触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等罪名。 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损失,在从事造食用冰块业务之前,一定要先按照规定申请并取得相应的资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