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共同共有物?
我和朋友一起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写了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这房子算不算是共同共有物,共同共有物到底是怎么定义的呢?它和其他类型的共有物有啥区别?我对这些法律概念不太懂,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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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物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对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物品。通俗来讲,就是大家一起拥有这个东西,不分你占多少份额、我占多少份额,对这个东西的权利和义务是共同的。 比如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一般就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物。像夫妻一起购买的房子、车子等,双方对这些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不分彼此的份额。还有家庭关系中,家庭成员共同积累、购置、受赠的财产,也是家庭共同共有物。 共同共有基于特定的共同关系而产生,这种共同关系常见的有夫妻关系、家庭关系等。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除非有重大理由,否则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区分原则。 与按份共有不同,按份共有人是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物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而共同共有人是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例如,在处分共同共有物时,一般需要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而按份共有中,处分共有物时,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即可。 当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比如夫妻离婚、家庭分家等,才可以对共同共有物进行分割。分割时,一般会根据公平原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总之,共同共有物在法律上有其明确的定义和相关规定,了解这些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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