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违法添加行为怎么处罚?


食品违法添加行为,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添加非食品原料、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这种行为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法律对此有严格的处罚规定。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若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等情形之一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若违法添加行为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除了行政和刑事处罚外,消费者因食用违法添加的食品受到损害的,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要求生产经营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来说,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食品安全。否则,一旦涉及违法添加行为,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