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是否需要处罚?

我家有个亲戚是精神病人,前几天在发病的时候跟人起了冲突,把别人打伤了。现在对方要求赔偿,还说要让我亲戚受到处罚。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精神病人违反治安管理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我亲戚这种情况到底要不要被处罚呢?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探讨精神病人违反治安管理是否要处罚这个问题时,需要明确不同情况下的法律处理方式。


首先,我们要理解“精神病人”在法律上的含义。精神病人是指患有精神疾病,导致其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受到影响的人。对于精神病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有明确规定。该条指出,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这是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如果一个精神病人发病了,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或者根本没办法控制自己的行为,这时候他违反了治安管理,是不会受到处罚的。比如说,一个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的人,在发病期间破坏了公共财物,因为他在当时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所以不会被处罚。但他的监护人有责任对他进行严格的看管和积极的治疗,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然而,如果精神病人在能够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就应当给予处罚。也就是说,有些精神病人在病情相对稳定的时候,他们是清楚自己在做什么的,并且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在这种状态下违反治安管理,就和正常人一样要接受相应的处罚。比如,一个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与他人发生冲突并殴打了对方,那么他就不能因为自己是精神病人而逃避处罚。


还有一种情况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应当给予处罚。间歇性精神病人的特点是病情会发作,也会有正常的时候。在他们精神正常的阶段,他们的认知和行为能力和普通人没有区别,所以一旦违反治安管理,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精神病人违反治安管理是否要处罚,关键在于其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法律这样规定,既体现了对精神病人这一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也维护了社会的治安秩序和公平正义。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9个最新问题

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区别?

我在考虑创业开公司,在选择公司类型时,对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不太清楚。比如它们在股东人数、筹资方式、股权转让等方面具体有啥不同,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工伤鉴定与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想了解一下工伤鉴定和赔偿的具体标准。不知道是怎么划分等级的,也不清楚不同等级能拿到多少赔偿。想知道都有哪些赔偿项目,具体怎么计算,希望能得到详细准确的解答。

破产是判决还是裁定?

最近遇到个和破产有关的事儿,自己不是很懂。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破产这件事,到底是通过判决来确定,还是用裁定呢?想具体了解下这两者在破产相关事情上是怎么区分应用的,哪种情况用判决,哪种情况用裁定。

东北诈骗金额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最近了解到一些关于诈骗的事情,心里很疑惑。想知道在东北,如果有人实施了诈骗行为,不同的诈骗金额对应的量刑是怎样规定的。是按什么标准划分不同量刑区间的,有没有一些特殊情况会影响量刑 ,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商家给予赔偿,要求见面签字合理吗?

在和商家的交易中,我权益受损,商家同意赔偿,却要我见面签字。我有点担心,不确定这是否合理。想知道商家这种要求在法律上有无依据,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所以想具体了解下商家这么做是否正当。

双重劳动关系该如何处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同时和两家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现在有点担心这样合不合法。也不知道之后要是出了问题该怎么处理,比如社保、工伤这些方面。想了解下法律对于双重劳动关系到底是怎么规定的,遇到问题该怎么解决。

租赁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我租了套房子,和房东签了租赁合同。但最近听朋友说,有些租赁合同可能是无效的。我有点担心自己签的合同有没有效,也不知道判断合同有效的标准是啥,所以想问问租赁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到底有效吗?

女的被骗感情该怎么办?

我是女生,在一段感情里被对方欺骗了。我付出了真心,现在才发现对方是在玩弄我的感情。我心里特别难受,也很气愤,不知道从法律角度我能做些什么来维护自己,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破产重整法院受理后多长时间结案?

我公司申请了破产重整,法院已经受理了。我特别想知道从法院受理到结案大概需要多久,因为这关系到公司后续的很多安排。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破产重整案件的结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职工教育经费和培训费可以扣除多少?

我们公司最近在规划员工的培训计划,想了解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职工教育经费和培训费的具体扣除标准是怎样的?这部分费用是否有限额?另外,不同类型的培训费用是否适用不同的扣除比例?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放弃孩子探视权后能否恢复?

我之前因为一些原因放弃了孩子的探视权,现在非常后悔,想重新获得探视孩子的权利。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这种情况能不能恢复探视权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流程。

租赁费发票的单位应该怎么填?

我最近要开租赁费发票,但是不知道发票上的单位该怎么填。我是出租方,出租的是一些设备。想问下,这里的单位是填设备的数量单位,比如‘台’,还是有其他的填法呢?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

养殖厂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我打算开个养殖厂,听说得办营业执照,但不知道具体咋办。我想了解办理养殖厂营业执照有哪些步骤,要准备啥材料,中间会不会有啥特别要求或注意事项,希望懂的人给详细讲讲。

劳动法对试用期工资是如何规定的?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还在试用期,工资发得特别低,我想知道劳动法里对于试用期工资有没有什么规定,我这种情况符不符合规定,能不能维护自己权益。

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我有一块土地准备转让,听说涉及土地增值税。但我不太清楚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比如怎么计算税额、有哪些优惠政策等,希望能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详细规定。

个人做工程需要交什么税?

我个人接了个工程,对税务方面不太懂,不知道做工程要交哪些税。怕自己漏交了税,到时候出问题,所以想了解清楚个人做工程具体要交什么税,能不能详细说说每种税的情况呢?

正式工可以给厂矿开发票吗?

我是一家厂矿的正式员工,最近有一些业务往来,厂矿要求我提供发票。我不太清楚正式工能不能给厂矿开发票,也不知道具体的规定和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发生转继承后是否还存在代位继承?

我家里最近涉及到遗产继承的事儿。先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去世了,发生了转继承。但我又听说还有代位继承的情况,我就想弄清楚,在已经发生转继承的情况下,还能不能有代位继承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会计人员月初月末工作重点包括什么?

我是一名刚入行的会计,对月初月末的工作重点不太清楚。每个月这两个时间段感觉事情特别多,又怕自己遗漏重要的工作。想了解下会计人员月初月末具体有哪些工作是必须要做的,能给我讲讲吗?

已为您展示了 19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