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发现霉变食品但未售卖会怎么处罚?
我开了一家超市,最近盘点的时候发现有一批食品已经霉变了,但是这批食品一直没有售卖出去。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超市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心里很忐忑,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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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超市未售卖霉变食品,但发现了此类食品仍可能面临相应处罚。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霉变生虫的食品。该法旨在保障食品安全,防止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市场。 如果超市发现霉变食品,即便未售卖,市场监管部门也会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一般来说,监管部门会对超市进行调查,核实食品霉变的情况、数量、来源等信息。如果超市存在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定期检查库存食品等情况,那么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该条要求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对于超市发现霉变食品但未售卖的处罚,可能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此外,如果霉变食品的情况较为严重,如数量众多、可能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风险等,即便未售卖,也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进行处罚。该条规定,生产经营霉变生虫食品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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