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厂房坍塌致12死的安全生产事故该如何处罚?


当发生上海厂房坍塌致12死这样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时,处罚涉及多个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是刑事责任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次事故造成12人死亡,属于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相关责任人员可能面临较重的刑事处罚。其次是行政处罚,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该厂房坍塌事故导致12人死亡,符合重大事故的标准,涉事生产经营单位会面临高额罚款。此外,相关部门还可能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最后,民事赔偿责任也不可忽视。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及其家属有权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事故责任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总之,对于造成多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处罚是多维度的,涵盖刑事、行政和民事等方面,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