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缺斤短两该怎么处罚?
我去市场买菜,感觉商家给的分量不足,回来一称果然 少了不少。我知道这属于缺斤短两,想了解下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这种商家缺斤短两的行为会有怎样的处罚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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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受到法律严格保障的。当商家出现缺斤短两的行为时,这种行为实际上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所以,如果商家缺斤短两,消费者有权要求其补足商品数量或者退还相应的货款。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也对计量不准确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该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一般来说,对于缺斤短两这类计量不准确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没收其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没收违法所得,同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如果商家缺斤短两的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处罚。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有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情形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 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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