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二次卖淫被捕会怎么处罚?
我朋友之前因为卖淫被抓过一次,现在又被抓了,我很担心她。我想知道这种二次卖淫被捕的情况,法律上会怎么处罚呢?具体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会不会比第一次更严重?
展开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卖淫”这个概念。简单来说,卖淫就是以获取金钱、财物等物质利益为目的,与不特定的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关于妇女二次卖淫被捕的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二次卖淫的情况,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二次卖淫必须加重处罚,但在实际执法中,公安机关通常会认定为情节相对严重。所以,一般不会按照情节较轻的标准来处罚,大概率会在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幅度内进行裁量,并且也可能会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或者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那就不仅仅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了,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比如《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