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法院当庭会问什么问题?


在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庭审过程中,法院通常会从多个方面进行询问,以查明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可能涉及的询问内容。 首先,关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是必问的。这包括被告人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等信息,其目的是确认被告人的身份,保证庭审的对象准确无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要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其次,在犯罪事实方面,法院会着重询问。比如,被告人是如何知晓并参与到帮信行为中的,是否清楚自己提供的帮助会被用于犯罪活动。举例来说,如果是提供银行卡用于犯罪资金流转,法官会问是通过什么渠道把银行卡提供出去的,对方承诺给了多少报酬等。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构成帮信罪要求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查明被告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关键。 再者,关于犯罪行为的具体细节也会被询问。像提供帮助的时间、地点、方式、次数等。以提供技术支持为例,法官会问是在什么时间段提供的技术服务,是通过远程操作还是现场指导等方式,一共提供了几次服务。这些细节对于判断被告人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有重要意义。《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情节严重”的情形做了具体规定,如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等。 另外,对于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法院也会进行询问。法官可能会问被告人是否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是否愿意积极退赃退赔等。良好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在量刑时可能会得到从轻处罚的考虑,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