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是先去办理失业再去办理灵活就业吗?
我刚从公司离职,打算自己做点小生意,也就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社保。但我不知道是应该先去办理失业登记,还是直接去办理灵活就业,这两者先后顺序有啥讲究不,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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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职后是否先办理失业再办理灵活就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失业登记和灵活就业的概念。失业登记是指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以证明其失业状态,这有助于失业人员享受一些与失业相关的权益和服务,比如领取失业保险金等。而灵活就业则是指那些没有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以个人身份从事各种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就业形式,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可以继续缴纳社保。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后,可按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但并没有强制要求离职后必须先办理失业登记才能办理灵活就业。 如果您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比如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那么先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可以在一定时期内获得经济上的支持。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若您打算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需要注意,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后,可能会影响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部分地区会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如果您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或者您不打算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可以直接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保障自己的社保权益。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后,您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社保缴费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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