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代理权的追认时效是多久?
我之前帮别人办事,没拿到明确的代理授权就和第三方签了合同。现在对方说要考虑是否追认我的代理行为,我心里没底,想知道他有多长时间来做这个决定,过了多久就算他不追认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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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无代理权的追认时效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没有得到别人的合法授权,却以别人的名义去做事情。 对于无权代理行为,法律赋予了被代理人追认的权利。追认就是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进行事后认可,一旦追认,该行为就相当于从一开始就是被代理人亲自实施的,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也就是说,当相对人发现对方是无权代理时,可以给被代理人发通知,要求其在三十天内明确表示是否追认。如果被代理人在这三十天内没有任何表示,法律就默认他拒绝追认。 举个例子,小张没有得到小李的授权就以小李的名义和小王签订了合同。小王发现后,给小李发了通知,要求小李在三十天内决定是否追认这个合同。如果小李在三十天内没有回复小王,那么这个合同对小李就不产生效力,小王不能要求小李履行合同义务。 另外,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善意相对人还享有撤销的权利。善意相对人就是在不知道行为人是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和行为人进行了交易的人。根据法律规定,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可以以通知的方式撤销该行为。这也是为了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发现自己可能面临风险时,有办法及时止损。 无代理权的追认时效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这既保障了被代理人的权利,也保护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了市场交易的安全和稳定。在遇到无权代理的情况时,各方都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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