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动产权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我买了套房子,办了不动产权证书。最近和邻居因为房屋边界有了纠纷,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清楚不动产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要是超过时效我这权益还能保障不?想了解下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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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不动产权诉讼时效是一个在处理不动产相关纠纷时非常关键的法律概念。简单来说,诉讼时效就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有效期限。 在我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不过,对于不动产权而言,有一些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这意味着,如果是涉及到不动产权的返还财产请求,比如房屋被他人非法占有,权利人要求返还房屋,是不受三年诉讼时效限制的。 然而,若不动产权纠纷是基于合同等产生的债权请求权,比如因房屋买卖合同违约产生的赔偿请求等,则适用一般的诉讼时效规定,也就是三年。而且,诉讼时效可能会因为某些法定事由而中断、中止。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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