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印花税申报子目有哪些?
我在进行房地产交易,需要申报印花税,但不清楚具体有哪些申报子目。不知道不同的房地产交易类型,像买卖、租赁等,对应的印花税申报子目是不是不一样。想了解一下房地产印花税申报子目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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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在房地产领域,印花税的申报子目根据不同的业务场景有不同规定。 对于房地产买卖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属于产权转移书据这一申报子目,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也就是说,当进行房地产买卖时,买卖双方需要按照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五来缴纳印花税。 在房屋租赁方面,租赁合同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申报子目为租赁合同。同样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税率是租金的千分之一。比如,你租了一套房子,年租金是12万元,那么你需要缴纳的印花税就是120000×0.001 = 120元。 另外,如果涉及房地产的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等合同,也需要缴纳印花税,申报子目为建设工程合同,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这意味着建设方和施工方等相关主体,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的万分之三来缴纳印花税。 房地产抵押过程中,抵押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的应税凭证,一般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但如果在抵押期满后,因抵押人无力偿还债务,抵押物被依法拍卖,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则需要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申报缴纳印花税。 总之,房地产印花税申报子目涵盖产权转移书据、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纳税人要根据具体的业务情况准确判断申报子目并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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