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滞留发票产生的原因及处理方法有哪些?

我公司在税务处理时发现有滞留发票,不太清楚这些发票是怎么产生的,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滞留发票产生的原因都有哪些,遇到这种情况正确的处理方法是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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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滞留发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了解滞留发票产生的原因及处理方法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滞留发票。滞留发票是指销售方已开出,并抄税报税,而购货方没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首先,我们来看看滞留发票产生的原因。一是购货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非增值税纳税人。因为这类企业无需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抵扣,收到发票后往往不会进行认证处理,从而导致发票滞留。比如一些小型的个体工商户,他们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能抵扣,很容易造成滞留。二是购货方因各种原因未及时认证发票。像企业财务人员工作疏忽,忘记在规定的认证期限内进行认证;或者发票传递过程中出现延误,导致超过认证期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超过这个期限未认证,就会形成滞留发票。三是购货方取得虚开的发票而不敢认证。有些企业可能因贪图便宜等原因取得了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害怕被税务机关查处,不敢进行认证抵扣,进而造成发票滞留。 接下来,说说滞留发票的处理方法。对于因客观原因导致未及时认证的发票,如发生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因业务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等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对于因购货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非增值税纳税人导致的滞留发票,由于本身就不能抵扣,企业只需将发票作为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即可。而对于取得虚开发票形成的滞留发票,企业应主动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处理。如果是善意取得虚开发票,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但应按有关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如果是恶意取得虚开发票,企业将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要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财务人员要认真负责,及时认证发票,避免因疏忽导致发票滞留。同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取得虚开发票的行为,确保企业的税务处理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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