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职竞业限制的适用主体有哪些规定?

我打算从现在的公司离职,听说有离职竞业限制这么个事儿,我想知道这对哪些人适用啊。我在公司就是个普通员工,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受这方面限制,所以想了解下离职竞业限制适用主体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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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职竞业限制,简单来说,就是员工在从公司离职之后,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能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对离职竞业限制的适用主体做了规定。该条指出,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一般指的是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他们掌握着公司的重要决策信息和商业秘密,一旦到竞争单位工作,可能会给原公司带来较大的损害。 高级技术人员,比如公司的核心研发人员,他们掌握着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关键技术,如果离职后去竞争单位,可能会使原公司的技术优势丧失。 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虽然可能职位不是特别高,但因为工作原因接触到了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也属于竞业限制的适用范围。比如接触到客户名单、销售渠道等信息的销售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竞业限制是有期限限制的,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同时,用人单位要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能就不需要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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