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什么理由起诉离婚比较好?


在考虑以什么理由起诉离婚比较好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起诉离婚的基本概念。起诉离婚,就是夫妻中的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请求,由法院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法律条文来看,不同的理由在实际诉讼中有着不同的效果。比如,如果以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为由起诉离婚,这属于比较严重的过错情形。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则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种情况下,不仅法院大概率会判决离婚,而且无过错方还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也可能会更倾向于无过错方。 若以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为由,这里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则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当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这些情况时,法院也会判决离婚,并且无过错方同样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情况,这类恶习往往会严重影响家庭的正常生活和经济状况。如果能提供对方存在这些恶习且经过多次劝说仍不改正的证据,法院也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而准予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里强调的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原因分居。并且需要有证据证明分居的事实和时间,比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一旦满足这个条件,法院也会支持离婚请求。 除了上述法定情形外,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比如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沟通交流,长期处于冷战状态等。不过,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无法挽回,法院才会综合考虑是否准予离婚。 在选择起诉离婚的理由时,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优先选择那些有明确法律规定且自己能提供充分证据支持的理由,这样能提高离婚诉讼成功的几率,同时也能更好地维护自己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