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宣告无效请求的理由有哪些?


专利权宣告无效请求是指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专利权宣告无效请求的常见理由。 首先,从专利的主题来看,如果该专利主题不在专利法的保护范围内,就可以请求宣告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授予专利权。如果某一专利的主题属于上述范畴,那么就可以以此为由请求宣告其无效。 其次,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方面存在问题也可作为理由。新颖性要求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若专利不满足这些要求,依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就可以请求宣告无效。 再者,专利的申请文件存在问题也可能导致其被宣告无效。比如,说明书没有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等情况。依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和第四款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可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另外,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也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如果发现专利存在此类问题,同样可以依据《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其无效。 总之,当发现专利权的授予存在不符合专利法相关规定的情况时,单位或个人有权依法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