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探望权纠纷的引起主要有哪些原因?

我最近因为探望孩子的事情和前妻闹得很不愉快,她总是找各种理由不让我见孩子。我想知道在法律层面上,像这种探望权纠纷一般是由哪些原因引起的呢?我也想看看我们之间的问题出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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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望权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探望权纠纷,指的是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行使探望权过程中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产生的争议。引发这类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直接抚养方的错误认知是常见原因。有些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觉得,既然法院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自己,那孩子就完全属于自己,另一方没有权利探望。这其实是对法律的误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表明,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不能被随意剥夺。 其次,情感因素也会引发纠纷。直接抚养方可能因为对对方在婚姻中的某些行为不满,比如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从而将这种怨恨发泄在探望权上,故意设置障碍阻止对方探望。同时,不直接抚养方在探望孩子时,如果表现出对直接抚养方的不尊重,也容易激化矛盾,导致对方拒绝其探望。 再者,经济利益因素也不容忽视。部分直接抚养方认为,对方的探望可能会影响孩子与自己的感情,进而影响孩子未来对自己的赡养,或者担心对方通过探望带走孩子以逃避支付抚养费等。但实际上,抚养费的支付和探望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相互混淆。 另外,孩子的意愿和感受也是一个重要方面。随着孩子逐渐长大,他们有了自己的想法和意愿。如果孩子不愿意被探望,而直接抚养方没有正确引导,可能会以孩子的意愿为借口拒绝对方探望。但在这种情况下,也需要综合考虑孩子的真实意愿是否受到不当影响。 最后,探望方式和时间的安排不合理也会引发纠纷。双方如果没有就探望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达成一致,或者在执行过程中一方不遵守约定,都容易产生矛盾。比如,不直接抚养方频繁探望影响孩子正常生活,或者直接抚养方不配合约定的探望时间等。总之,解决探望权纠纷需要双方理性对待,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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