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身保险不适用代位追偿的原因是什么?

我买了人身保险,最近了解到人身保险不适用代位追偿,不太明白这是为什么。我想知道法律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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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追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人身保险不适用代位追偿,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首先,从保险标的的性质来看,人身保险的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人的生命和身体是无价的,不能用金钱来精确衡量其价值。不像财产保险,财产有明确的市场价值。例如,一辆汽车价值 20 万,当它因第三方责任受损时,保险公司可以按照这个价值进行赔偿后向第三方追偿。而人身受到伤害,无法用一个确切的金钱数额来完全弥补,也就不存在保险公司代位追偿的基础。我国《保险法》中虽未明确阐述此原理,但从人身保险合同的本质能推断出这一点。 其次,从保险的目的角度分析,人身保险更多的是为了在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害或疾病时,给予经济上的帮助和保障,以缓解其因身体损害带来的经济压力,比如支付医疗费用、弥补收入损失等。而代位追偿主要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获得双重利益,在财产保险中适用以维护保险的补偿原则。但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所获得的保险金并非是对其身体损失的完全等价赔偿,只是一种经济上的支持,不存在获得双重利益的问题。 再者,从被保险人的权益保护方面考虑,如果人身保险适用代位追偿,可能会使被保险人陷入不利境地。当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后,保险公司又向第三方追偿,可能会影响被保险人与第三方之间的关系,甚至导致被保险人难以获得充分的赔偿。因为第三方可能会因为面临保险公司的追偿而不愿意积极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所以为了充分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人身保险不适用代位追偿制度。 最后,从法律规定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但在人身保险章节中并没有类似代位追偿的规定,这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人身保险不适用代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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