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范围是怎样的?

我和爱人结婚几年了,最近在经济上有些状况,我担心有些债务的性质会影响到我们俩。想知道在法律上,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范围到底是啥,像我们平时生活里的开销、一方借的钱用于某些事,到底哪些算共同债务,哪些不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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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所产生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其中,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形成的债务很好理解。比如夫妻两人一起在借条上签字借款,或者一方先借了钱,另一方后来表示认可这笔借款,那这就是共同债务。 而对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通常指的是维持家庭正常生活所必需的费用,像衣食住行、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方面的支出。比如一方为了给家里买菜、交水电费、孩子交学费等借的钱,即使只有一方签字,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另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背着另一方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而这笔投资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也不是双方共同的意愿,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那一般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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