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的商标被驳回说缺乏显著性怎么办?
我去注册了一个商标,结果被驳回了,理由是缺乏显著性。我不太明白这个显著性是啥意思,也不知道现在该咋处理,是重新设计商标,还是有其他办法能解决这个问题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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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商标的显著性。商标的显著性就好比是一个人的独特标志,是商标能够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特性。简单来说,就是这个商标得有自己的特点,能让消费者一眼就把它和其他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如果一个商标缺乏显著性,就像一个人没有明显的特征,很难被记住和识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以及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如果这些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当你的商标因为缺乏显著性被驳回时,你有几种处理办法。第一种,你可以选择重新设计商标。在重新设计的过程中,要突出商标的独特性,避免使用那些通用的、缺乏个性的元素。可以从商标的图形、文字、色彩等方面入手,让它更有辨识度。
第二种办法是申请复审。如果你认为你的商标虽然在初审时被认为缺乏显著性,但实际上它已经通过使用取得了显著特征,你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复审申请中,你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你的商标已经具有了显著性,比如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数据、广告宣传资料、市场知名度等方面的证据。
如果复审仍然失败,你还可以考虑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过行政诉讼的程 序相对复杂,需要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和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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