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如何规定的?

我买了套商品房,住在小区里。听说有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么个东西,我不太明白这具体是怎么回事,想知道法律上对于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如何规定的,我作为业主到底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
展开 view-more
  • #区分所有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下面将详细介绍其相关规定。 首先,专有部分所有权。这是指业主对其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通俗来讲,业主对自己房子内部的空间,比如房间、装修等,有完全的控制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使用和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业主虽然对专有部分有所有权,但不能随意进行破坏房屋结构等危害建筑物安全的行为。 其次,共有部分共有权。这是指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如电梯、楼道、绿地等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共有部分是为了满足全体业主的共同需要而存在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比如,业主不能以自己不使用电梯为由,拒绝缴纳电梯的维护费用。同时,对于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也需要全体业主共同决定。 最后,共同管理权。业主作为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人,有权参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综上所述,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个综合性的权利体系,涵盖了专有部分、共有部分以及共同管理等方面。业主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以保障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和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