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死缓有哪些相关规定?


集资诈骗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它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骗取集资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而死缓,也就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非是一种独立的刑罚种类,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集资诈骗死缓的相关规定。 首先,关于集资诈骗罪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该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集资诈骗的犯罪行为极其严重,犯罪情节恶劣、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就可能会被判处死刑。不过,考虑到我国慎用死刑的刑事政策,对于一些罪行严重但还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于被判处死缓的集资诈骗罪犯,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集资诈骗罪的数额标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该解释第五条明确,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综上所述,集资诈骗死缓涉及到多个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实际的司法裁判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定是否适用死缓以及后续的执行和减刑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