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上年所得税未计提本年可以直接缴纳吗?

我在处理公司税务时发现,上一年度的所得税忘记计提了。现在到了今年,我想知道能不能直接缴纳上一年没计提的所得税,这样做会不会违反相关税务规定,在账务处理和税务申报上该如何操作呢?
展开 view-more
  • #所得税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所得税计提和缴纳的概念。所得税计提是指企业按照规定,在核算出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后,预先计算并提取出来,计入当期损益,以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而所得税缴纳则是企业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行为。 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看,上年所得税未计提而在本年直接缴纳,这种做法在会计核算上并不规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企业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即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上年的所得税费用属于上一年度的费用,应该在上一年度进行计提,如果未计提,就违反了权责发生制原则。 从税务处理的角度来说,企业所得税是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度终了汇算清缴。如果上一年度的所得税未计提也未预缴,在本年度直接缴纳,可能会涉及到滞纳金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上年所得税未计提,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进行追溯调整。首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补提上一年度的所得税,会计分录为: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 - 应交所得税。然后,缴纳税款时,借:应交税费 - 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最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科目。这样处理既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也能避免税务风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