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追究危险驾驶罪有哪些规定?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喝了点酒,担心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我想知道办理追究危险驾驶罪到底有哪些规定,比如什么样的情况会被认定,认定后会有什么处罚之类的,希望了解这方面的详细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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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实施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而对于“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相关司法解释也有进一步的细化规定。同时,在办理危险驾驶罪案件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会依据法定程序,收集、审查证据,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整个过程要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从侦查阶段的强制措施适用,到审查起诉阶段的证据审查和起诉决定,再到审判阶段的定罪量刑,都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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