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是怎样规定的?


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是公司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特点。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从法律定义来看,公司章程就是公司必备的,由发起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制定的,并对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简单来说,它就像是公司运营的“说明书”,告诉大家公司该怎么运作。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有明确规定。依据该法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制定公司章程时,有几个关键方面需要特别注意。一是内容的合法性,章程的各项规定不能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比如,如果章程规定股东可以随意抽回出资,这就违反了公司法中关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的规定,是无效的。二是要体现公司的个性,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经营特点和发展需求,章程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不能千篇一律。三是要具有可操作性,章程中的各项规定要明确具体,不能含糊不清,以便在公司运营过程中能够切实执行。 此外,公司章程并非一成不变。根据公司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变化,在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可以对章程进行修改。修改公司章程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即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是公司运营的重要依据,制定和遵守公司章程对于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