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核准起诉是怎样规定的?


未成年人核准起诉是司法程序中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一项重要环节。在理解这个概念之前,我们先明确未成年人在法律上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由于未成年人在心智发育上尚未完全成熟,其认知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相对较弱,所以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秉持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作出了特别规定。其中,关于未成年人核准起诉,一般来说,检察机关在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首先是犯罪事实方面,要准确认定犯罪行为是否确实是该未成年人所为,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情况。比如,是轻微的盗窃行为,还是较为严重的暴力犯罪等。 其次,会重点关注未成年人的个人情况。包括其年龄、心理状况、成长环境、平时表现等。如果该未成年人平时表现良好,此次犯罪是由于一时冲动或者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且犯罪情节相对较轻,那么检察机关可能会采取较为宽容的处理方式。相反,如果多次实施犯罪行为,且主观恶性较大,那么可能会更倾向于提起公诉。 在核准起诉的流程上,检察机关通常会进行全面的调查。除了审查案件的证据材料外,还可能会与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等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必要时,还会委托专业的心理测评机构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评估,以更准确地判断其人身危险性和可改造性。如果经过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并且提起公诉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改造,那么就会作出起诉的决定,并将案件移送至法院进行审判。但如果认为可以不起诉,比如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同时,会根据具体情况,对未成年人进行相应的教育、矫治措施,如责令其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