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扣工资赔偿金有什么规定?
我所在的公司经常克扣我的工资,每次找他们理论都没有结果。我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克扣工资的赔偿金是怎么算的,有哪些具体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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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克扣工资赔偿金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规定。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克扣工资赔偿金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克扣工资。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应得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克扣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支付,那么就需要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例如,用人单位克扣了劳动者1000元工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用人单位逾期未支付,那么劳动者就可能获得500元(1000元×50%)到1000元(1000元×100%)之间的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要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用人单位存在克扣工资的行为。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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