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商标复审流程是怎样的?
我之前申请的商标被驳回了,现在想申请复审,但是不清楚具体的流程。我想知道从提交复审申请开始,后面要经历哪些步骤,每个步骤大概需要多长时间,整个流程有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希望了解详细的驳回商标复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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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商标复审,指的是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进行复查审议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具体的驳回商标复审流程如下:首先是申请人在规定的15日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申请书要说明复审的理由、事实等内容。同时,要附上商标局驳回通知书的原件。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查看申请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材料是否齐全等。如果材料不符合要求,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充。 形式审查通过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商标评审委员会会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对商标是否符合注册条件进行全面审查。会考虑商标的显著性、是否与在先商标冲突等因素。 经过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做出决定。如果复审理由成立,商标将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如果复审理由不成立,将维持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当事人对该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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