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与受贿罪的联系是什么?


行贿罪与受贿罪是两种密切相关的罪名,它们在法律上存在着诸多联系。下面为你详细阐述: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这里的“不正当利益”可以理解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或者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为自己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而受贿罪则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简单来讲,行贿是送钱的一方,受贿是收钱的一方。 二者存在对合关系。这意味着行贿行为和受贿行为通常是相互依存的。一般情况下,有行贿就可能有受贿,有受贿往往也伴随着行贿。一方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给予财物,另一方收受财物并可能为其谋取利益。然而,这种对合关系并不是绝对的。例如,索贿的情况下,是国家工作人员主动索取他人财物,此时即使对方是被迫给予财物,也不一定构成行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从犯罪构成要件来看,行贿罪和受贿罪都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国家工作人员本应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但行贿和受贿行为破坏了这种廉洁性,损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公众对国家工作人员的信任。 在司法实践中,行贿罪和受贿罪的认定和处罚也存在一定的关联。行贿人的行贿行为往往是侦破受贿案件的重要线索,而受贿案件的查处也可能牵出行贿犯罪。对于行贿罪和受贿罪的处罚,刑法都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而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行贿罪与受贿罪虽然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但它们紧密相连,相互影响。在打击腐败犯罪的过程中,需要同时关注行贿和受贿两个方面,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国家的法治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