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有什么关系?
我和另一半走法律程序离了婚,拿到了离婚判决书。但我不太清楚这个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之间有啥关系,它们的效力一样吗?在使用场景上有啥不同不?我有点搞不明白,希望能得到解答。
展开


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在本质上都标志着婚姻关系的解除,但它们存在一定的区别和联系。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二者的关系。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它们分别是什么。离婚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对离婚案件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它是司法机关对离婚纠纷进行裁决的结果。而离婚证则是由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证明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正式解除婚姻关系的证件。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二者是等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这意味着,无论是拿到离婚判决书,还是领取了离婚证,都表明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已经终结。当事人都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证,再次进行结婚登记等与婚姻相关的事务。 在发放机关和程序方面,二者有所不同。离婚判决书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由人民法院经过立案、审理等一系列司法程序后作出的。而离婚证则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达成离婚协议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等程序后,由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 在使用场景上,虽然二者法律效力相同,但在一些实际情况中可能存在差异。例如,在一些需要证明婚姻状况的场合,有些机构可能更熟悉离婚证,对离婚判决书的接受度较低,需要当事人进一步解释或提供其他辅助材料。但从法律角度讲,二者都具有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作用。 综上所述,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在法律效力上是一致的,只是在获取方式、发放机关和部分实际使用场景上存在区别。当事人无论持有哪种,都意味着其婚姻关系已合法解除。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