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由”与“网络实名制”有什么关系?


在探讨“言论自由”与“网络实名制”的关系之前,我们先来分别理解这两个概念。 言论自由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与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基本权利。它是公民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参与社会活动和政治活动的重要方式。从法律角度看,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从根本大法的层面赋予了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 网络实名制则是指在网络环境中,要求用户使用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注册和使用网络服务。它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网络秩序、保障网络安全、防止网络犯罪等。目前,我国虽然没有一部专门的网络实名制法律,但在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网络实名制有所体现。例如,《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那么,二者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呢? 首先,网络实名制并不否定言论自由。它只是在网络空间对言论自由进行了一定的规范和约束。在网络环境中,由于虚拟性的特点,一些人可能会利用网络随意发表虚假、有害、违法的言论,这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网络秩序和社会稳定。而网络实名制的实施,可以让发言者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减少不负责任的言论和网络违法行为的发生。这实际上是在保障大多数公民能够在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中更好地行使言论自由权利。 其次,言论自由是网络实名制的价值基础。网络实名制的目的不是限制公民的言论自由,而是为了营造一个更加公平、公正、安全的网络环境,让公民的言论自由能够更加充分、更加有序地实现。如果网络实名制的实施导致公民的言论自由受到过度限制,那就违背了其设立的初衷。 此外,二者相互促进。网络实名制的实施可以提高网络言论的可信度和责任感,使得网络言论更加理性和客观。而良好的网络言论环境又能够进一步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让公民更加放心地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该正确看待“言论自由”与“网络实名制”的关系。一方面,我们要珍惜和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利,积极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和建设性意见;另一方面,我们也要遵守网络实名制的规定,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不发表违法、违规、有害的言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网络空间的健康、有序发展,让公民的言论自由在网络环境中得到更好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