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与赔偿金有什么关系?


违约金和赔偿金都是在合同违约情形下,用于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补偿损失的重要方式,但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违约金和赔偿金的基本概念。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货币。它具有预先约定性和惩罚性的特点。而赔偿金则是指违约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为弥补对方所遭受的损失而支付的金额。赔偿金以实际损失为依据,具有补偿性。 从联系方面来看,它们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一方违约时,对另一方进行经济上的弥补。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两者可以相互转化。例如,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那么违约方还需要支付赔偿金来补足差额。 在区别方面,最主要的是两者的确定方式不同。违约金是由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就预先约定好的,只要出现违约行为,无论是否造成实际损失,违约方都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而赔偿金则需要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来确定具体金额,必须有实际损失的发生才能主张。 关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在实际应用中,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当一方违约时,首先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受损方可以请求增加违约金以弥补损失;如果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请求适当减少。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受损方则可以主张赔偿金,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